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宏观经济稳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从行业角度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旅游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面临重重困难。
近日,为贯彻落实3月22日全市批零住餐旅游企业座谈会会议精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全力以赴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积极支持批零住餐及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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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政信贷”金融产品新增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且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0%最高50万元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文旅局)
对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责任单位: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文旅局、合肥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对企业经营用水、用气费用各给予10%补贴。实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措施,且可暂缓3个月缴纳费用,鼓励电力、通信等企业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文旅局,合肥市供水集团、合肥市燃气集团、合肥供电公司等)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2000元/人的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针对政策执行期内稳定就业员工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500元/人技能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阶段性缓缴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培训、会展等活动交由旅行社承接。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放宽星级、所有制等门槛限制。(责任单位:合肥市审计局、合肥市总工会)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现有电费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辆一次性电费补贴;消费者购买单件3000元以上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200元/台一次性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总量1万辆,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总量10万台,用完即止。(责任单位: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经信局、合肥市财政局)
对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和旅游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达到5万元的,按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员工定期免费开展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文旅局、合肥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提高服务费标准的及时约谈,引导外卖等互联网 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商户服务费标准,给予阶段性服务费优惠。(责任单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若干政策》明确扶持对象为在合肥市登记注册从事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由合肥市商务局、合肥市文旅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合肥市商务局:63538375
合肥市文旅局:63509950 63509997
合肥市人社局:63536358
合肥市财政局:6353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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